美国的国务卿(Secretary of State)一职,即是美国国务院的行政首长。美国的国务院在联邦政府各部中居首位。
美国国务卿的起源 美国国务卿设立于独立之初的1789年。在美国的三权分立中,总统代表最高行政权力,国会则代表立法权力。为防止在外交上出现“两权分立”、相互掣肘,当时的众议员麦迪逊于1789年5月19日提出议案,政府应设外交部和外交部长一职,因此国务卿相当于外交部长。
国务卿由总统任命(经参议院同意),并对总统负责,是仅次于正、副总统的高级行政官员;是总统外交事务的主要顾问,内阁会议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首席委员。国务院设有副国务卿、政治事务副国务卿、协调安全援助计划副国务卿,以及副国务卿帮办、助理国务卿等官员。
但最初的国务卿主要是忙国内的事。其职责包括参与制定、发布、保管国内的法律法令,为国内行政部门的人事任命做公证,保管国会的各类书籍和文件等。后来随着美国的不断发展,外交活动日益增多,国务卿才真正转向外交。迄今为止,美国已有66届国务卿,现任国务卿是康多莉扎·赖斯(Condoleezza Rice)。
除美国外,梵蒂冈也设有国务卿,负责行政工作和对外关系,相当于总理一职。非洲的利比里亚共和国内阁也设有国务卿。
有些国家把政府某一部门的领导人称为国务卿。
P·S·奥巴马目前又在物a色新的国务卿了,貌似很青睐希拉里。美国虽然没能诞生女总统,但如果又有女国务卿继任,对女权主义者们也是一种安慰ing……
其实咱祖上也阔过,我们早在民国时期也出现过国务卿,那是在民国三年(1914年)5月3日,袁世凯任大总统时,把负责总统政府事务的官员亦称为国务卿,承大总统之命,监督政务,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。袁世凯改国务院为政事堂,国务总理为国务卿。政事堂设于总统府,成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。1916年5月8日,袁世凯以帝制失败,被迫改政事堂为国务院。国务卿之名于6月袁氏死后始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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